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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清理整合 强化调控管理 加速推进林业产业化建设

作者:原创 编辑:redcloud 2021-06-09 15:3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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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亚同志在全县林业产业化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7年9月4日

 

同志们:

今天专门召开全县林业产业化建设工作会议,目的是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通过清理整合、强化调控管理等措施,加快我县林业产业化建设进程。这是根据我县的实际,紧紧围绕寻求加速推进县域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和产业富民强县方略,实现城步在全省少数民族地区率先发展所做出的重大决策。等会,吴县长还要作重要讲话,请同志们深刻领会,认真落实。下面,我先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前段林业产业化建设工作的简要回顾

为将林产业做强做大,成立了县长任组长的林业产业化建设领导小组,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自2006年6月正式成立以来,开展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是制定方案,周密部署。县林产办成立之前,我们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的同志,到广西的兴安、本省的绥宁、靖县、桃江等林区县进行了考察学习,在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县的实际,通过充分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出台了《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业产业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城政发〔2006〕3号),进一步明确了加快我县林业产业化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政策措施、组织领导。

二是摸清底子,组建试点。对全县木竹加工企业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现全县有林产品加工企业209家,现在生产经营较正常的有164家,预计年耗材19万立方米,耗竹290万根,年产值约2.5亿元。在此基础上,分别在汀坪和白毛坪两乡镇进行了组建“林业产业化建设服务站”的试点工作,两个乡镇按照县林业产业建设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均成立了工作班子,明确职责,制定了工作方案,开展了前期试运行工作,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效果,为乡镇全面推开做出了示范。

三是积极努力,初见成效。自主设计了“城步林产网”网站,加大了宣传推介力度。并通过宣传、发动、走访座谈、试点带动等方式,使县人民政府2006年3号文件的精神实质得到基本贯彻,全县林业产业化意识已基本形成,有效地控制了我县木竹加工企业过多过滥状况;各加工企业的纳税意识有所增强,要求进工业园争取政府支持的欲望很强烈,准备扩大企业规模和提高产品附加值的企业越来越多;各职能部门服务意识在逐步提高。去年,全县的竹木加工企业税收由2005年的130余万元上升到290余万元。

但我们要清醒地看到,我县林业产业的现状,是与我们的资源优势极不相称的,资源优势还没有真正地转变为经济优势。2006年,全县木竹所产生的两税和价调基金合计不足500万元,仅占全县财税总收入的4.5%左右。与相邻的绥宁县相比差距很大,绥宁县2006年木竹限额采伐量约为我县的两倍,而他们的两税及价调基金总收入达2500万元,为我县的5倍,同等资源消耗量相比,其两税及价调金收入达到我县的2.5倍。我们务必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促进全县林产工业快速发展。

二、实施“一清五控”,扶优限劣,加速推进我县林业产业化进程

我们必须审时度势整合资源,加强调控,突出重点,多措并举,加速推进我县林业产业化进程,使竹木加工业真正成为我县的支柱产业。

1、搞好清理整顿,整合加工企业。根据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和有关文件精神,必须对全县木竹加工企业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整顿,这次清理整顿的指导思想是:扶强扶大,扶优限劣,整合资源,集聚产业,提高效益。要对全县所有木竹加工企业、加工点按上级有关要求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该支持的要支持,该保留的要保留,该限期整改或该依法取缔和注销的也要坚决处置到位。对没有木竹加工许可证的、未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严重污染和破坏生态环境的、不具备申请资格或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纯单板加工及单个锯台的企业,应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对加工木竹原料来源不合法的、木竹综合利用率低的、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危及生命财产安全的,应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一律予以关闭。这次清理整顿,关系到整个林产业的发展壮大和全县经济的发展,必须坚决按照上级要求,抓紧抓实抓到位。

2、创新征管手段,实施五个监控。我县在木竹加工企业税收征管方面,由于管理不到位,存在的问题较多:总体税负率偏低,不到年销售收入的2%;税负不均,征管措施不力,偷漏税费的现象比较严重等。因此,在这次会议之前,税务、林业、物价、工业等部门对全县木竹税收征管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调查,提出了竹木税费基价调整的意见,县林业产业化建设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听取了汇报,并多次进行了专题讨论和研究。本次调整的基本原则是,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利用税费杠杆,促进县内木竹加工企业进一步做强做大,实现林农增收、企业增效、财政增税。本次税费基价的调整,综合平均上调10%左右,其中,销县内材提高7%,销县外材提高12%,调整后仍低于市场价5到10个百分点,个别品种如竹帘、竹席维持原基价不变。对于产品增值税的征收,本次未核定具体品种的绝对税额,由国税部门根据规定的税种,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的不同产品的基价征收增值税。对于成品与半成品的区分,我们也重新作了科学认定。通过调整,我县出县材比销本县材高46%,但与绥宁比较,县内加工材基价还低10个百分点,销售出县的还低7个百分点,总体水平低8个百分点。同时,我们要创新征管手段,实施五种监控,切实加强税收征管。一是以基价监控,即以这次新核准的原木、原竹计费基价,按比例收取原材料税费,从源头加强监控;二是以纳税登记证监控,凡经清理整顿后重新登记的企业,必须严格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税务部门按证跟踪监控;三是以销售产品监控,即根据各不同产品品种,核定市场销售基准价,按规定比例测算纳税额,核定到每个产品,从终端上监控;四是以信息监控,林业、税务、工业林产办等部门要充分利用各自建立和掌握的信息,按月互通情况,及时监控税费收缴状况;五是以稽查监控,对偷漏税费的行为,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不定期进行稽查,强化征管,严厉打击不法行为。

3、实行扶优限劣,培育龙头企业。要依据优胜劣汰的市场法则,抓大放小,扶优限劣,切实消除竹木加工遍地开放的现状。一是要提高准入门槛。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行业管理政策,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对今后新办企业要严格准入制度,严把审批关。严格限制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木竹经营加工企业的盲目上马和低水平重复建设;一律停止新上单板加工项目、新建纤维板项目、年产1万立方米以下的木质胶合板、单线年产7万吨以下的化学制浆项目和低档次地板与家具项目;对新建或扩建木竹加工企业,在审批前,必须由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可行性论证,其中对1万立方米以上的加工企业在可行性论证中,必须考虑到资源承受力、生态环境影响、木竹综合利用水平、林产工业布局、产品前景、原材料基地建设等综合因素,促使其基地原料自给率达到50%以上。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审批。同时我们要尽最大的努力,重点扶持,引进和培育一批龙头骨干企业。二是培育企业集团。争取在一年内支持1-2家木竹加工企业组建企业集团,形成骨干龙头企业,给予重点扶持。现有企业凡愿意增加投资,扩大规模,开发新产品,市场前景看好的,政府给予全力支持。可以在这次清理中选择合作伙伴,允许其建立半成品加工点,形成规模,统一品牌,用协议形式确定下来,或经过双方自愿,采取兼并重组、股份制等形式,扩大企业规模。有关职能部门在办理相关证件手续一律提供方便,林产办、林业局、工业局等部门搞好协调服务。三是支持企业进入工业园区。凡符合条件,进入工业园区的,在土地价格上给予特殊优惠,一律免收价格调节基金,并享受比园区外企业更优惠的税费政策。凡上述重点扶持和支持的企业,政策上拟采取一厂一策,专题研究,规范管理,对其原材料供应、税费征收等方面,予以重点倾斜。

三、坚持多方联动,真抓实干,努力营造我县林产经济发展的优良环境

林业产业化建设,作为一个产业,要做大做强尚有很多工作有待我们去研究、协调和处理。总体讲要做到多帮扶、少指责;多支持、少设阻;多服务、少干扰,切实为林农和企业提供宽松有利的发展环境。

1、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县林产办要着重加强宏观指导,在指导上多做文章,在协调上多下功夫,在服务上多出点子。要加强对乡镇林业产业化建设服务站的指导,深入调查研究,为政府解决产业化建设进程中遇到的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提供决策依据。同时应为重点支持和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多出谋划策,帮助其解决困难和问题,促其尽快做强做大。县林业部门要围绕重点企业提供服务和原材料支持,进一步加强林政管理,为企业服好务;林业行政管理部门和林业公安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应重点查处和打击非法经营和偷漏规费的行为,保护合法经营者利益不受侵害。全县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都应协同配合,大力支持,为企业搞好服务。

2、加强市场管理,加大执法力度。从目前的情况看,木竹流通领域有待进一步加强管理。一是要严格管理和控制年度木竹采伐指标。年度采伐指标经上级林业部门核准,由县人民政府下达到各乡镇和林场、采育场。各乡镇林业服务站,应切实负起责任,确保指标直接落实到村组和农户手中,严禁将指标截留在个别人或个体木材经营户手中,更不得转让和倒卖指标;二是要加大对木竹流通领域的监管力度。林业行政、林业公安等部门要依照各自的职责,加大查处力度,对黑市交易、无证经营、少开多出等违法行为应组织专门力量,定期或不定期的予以严厉打击,决不留情;三是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严重损害经济环境的人和事,必须重拳出击,严厉惩处。纪检监察机关、林业公安、优化办、工商、税务等执纪执法部门要按照严肃执纪和依法办案的要求,下狠心,动真格,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要按照“有报必查,有查必果,查必到人”的原则,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影响我县林业产业化建设的人和事,决不手软。

3、增强全局意识,优化发展环境。林业产业化建设是关系到全县经济发展全局的大事,牵涉到全县各个方面,各乡镇、各有关职能部门必须树立全局观念,增强全局意识,站在全县经济发展的高度,通力协作,通过几年的共同努力,抓出成效。一是要努力在依法行政上下功夫。要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进一步清理、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不折不扣地执行优化经济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当前,重点要落实好关于加强民营经济发展、扩大招商引资、加强园区建设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坚持诚信为本,讲求职业道德,原原本本地兑现服务承诺,真正以诚信赢得客商,以诚信赢得发展。二是要努力在服务上转变作风。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转变作风,不断强化服务意识,要把客商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来办;严格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凡是可以精简的程序一律精简;对引资在建项目所碰到的困难和问题,相关部门单位的主要领导,都要主动关心,深入现场办公,及时帮助解决,进一步增强以商引商、以外引商的吸引力。三是企业要加强内部建设。一方面,企业要整合优势资源,加大生产投入,引进先进设备和技术,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实现企业效益的大幅提升和自身的长足发展。另一方面,企业要坚持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的原则,提高工作主动性,比如在收购原材料方面,要树立良好形象和信誉关系,主动加强与林农的协调,建立长期稳定的供需关系,而不能单纯地等材、收材,更不能砍价压价或打白条。还有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要规范财务管理,切实照章纳税,尽量申报为一般纳税人。一个不依法经营、照章纳税的企业,政府是不可能支持的,当地人民群众也不可能欢迎和答应的。一个企业如果老是依靠偷税漏税来求生存求发展,是注定没有出路的,最终将被市场所淘汰。

同志们,做强做大我县林产业,全面推进林业产业化进程,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立足城步实际,勇于克服困难,不断开拓进取,为实现城步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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