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禁止非法采矿行为的通告
城政发〔2010〕号
当前,我县部分地区出现非法采矿行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精神,打击非法采矿行为,维护正常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维护国家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现就有关部门事项通告如下:
一、坚决禁止非法采矿行为。限所有非法采矿点业主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立即停止非法采矿行为。
二、违反本通告者,将依法对其予以强制取缔,没收采矿设备及非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年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省、市驻城各单位:
现将《城步苗族自治县职业教育发展规划(2008-2012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一月十二日
城步苗族自治县关于职业教育发展规划(2008-2012年)
一、职业教育现状
截止2007年底,全县有各级各类职业教育机构4个,其中民办1所,职业中专1所,短训机构2个;职业学校在校学生总数500人,教职工90余人,开设了应用电子技术、服装设计与制作、计算机维护与应用、电工、电算会计等专业。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率达85.02%,中职与普高招生比例为48∶52,现仍存在职业学校发展不平衡、优质职业教育资源不足、管理水平较低、品牌不突出、特色不明显、核心竞争力不强;师资队伍整体素质不高,“双师型”教师匮乏;生源竞争激烈,发展空间受限;职业教育经费投入不足,资金紧张;服务地方经济不够等问题,严重制约了职业教育的发展。
二、职业教育总体发展规划
㈠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立足于本地、立足于支柱产业”的发展思路,坚持以中职为基础,努力推进我县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在规模、结构、质量、效益上协调发展,逐步建立起与“三大产业”发展需要紧密结合、定位准确、结构优化、特色鲜明、灵活开放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㈡基本原则
1、适度超前原则。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先导性、基础性事业,职业教育与经济和产业关系最为密切。职业教育要适度超前,主动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要加强与企业的联系,了解企业的需求,预测地方产业结构调整的趋势,提前为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升级做好准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
2、统筹规划原则。加强职业教育经费统筹,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加强职业教育资源统筹,引导职业教育资源向优势学校集中;加强职业教育专业统筹,加强职成教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一体化。通过统筹整合,加大投入,促进我市职业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3、改革创新原则。大力推进体制与机制创新,推动公办职业学校办学体制改革。大力推进职业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大力推进教学创新,不断提高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通过改革创新,增强职业教育的办学活力。
4、市场导向原则。市场需求是职业教育的生命力所在,职业教育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市场意识,密切把握市场信息,紧紧围绕经济社会需求方向,根据市场和企业的人才供需情况,通过调整专业设置,强化技能培训,培养社会需要的应用人才。
5、开放办学原则。职业学校要树立大职教观念,坚持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在优化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同时,积极开展企业职工、农村劳动力转移和下岗失业人员培训,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为提高全民素质和技能水平、构建终身教育体系服务。
6、校企合作原则。建立产前紧密结合机制,职业学校与企业在专业建设、师资与技术、实习实训等方面加强校企合作。职业学校要为企业输送高素质的毕业生,并为企业培训职工;企业要为职业院校的教育、教学与实践提供支持。
㈢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3、《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
4、《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04〕12号);
5、《教育部关于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意见》(教职成〔2005〕1号);
6、《湖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㈣规划指标
——巩固中等职业教育。整合现有职业教育资源,重点建设1所1000人以上的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到2012年,全县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总规模达到1000人以上。
——抓好成人继续教育和农民工培训。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在岗和轮岗培训制度,企业每年培训职工的比例不得少于职工总人数的20%。认真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力争5年内完成2万农村劳动力培训。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到2012年,职业学校理论课教师95%具有本科学历,专业课教师50%以上为“双师型”教师,实习指导教师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高级技工等级。
——突出特色专业建设。重点建设电工电子、旅游服务、计算机应用、现代种植、现代养殖、电算会计骨干特色专业。
——提高职业教育对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率。重点围绕“三大产业”急需的应用性专业,提高职业教育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服务能力。到2012年,全县职业教育与培训的专业设置基本涵盖我县所有产业。
——搞好实训基地建设。
㈤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统筹规划。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和解决职业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全县职业学校布局结构、骨干体系建设、专业设置、资源配置等方面的统筹规划,促进全县职业教育和谐协调发展。
2、转变观念,适应市场。积极推动职业教育从计划培养向市场驱动转变、政府直接管理向宏观引导转变、专业学科为本位向职业岗位和就业为本位转变。积极适应市场要求,加强实践操作技能的培养训练,提高学生的实验、实训和动手操作能力,使我县的职业教育不仅与企业“对口”,更与企业“接口”,努力实现职业教育与岗位“零距离”对接。
3、深化改革,提高质量。以创新为动力,以改革促发展,全面推进职业教育发展。在办学体制上,进一步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在办学模式上,全面推行“订单式”培养,根据就业订单开设专业,配置教育资源,组织教育教学。在管理体制上,走市场化办学、企业化经营之路,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管理体制。积极实行学分制等弹性学习制度,为受教育者半工半读、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创造条件。积极开展短期培训,实行学历教育与短期培训相结合,特别要面向“三农”,提高农民科技致富能力,提高进城务工就业农民的职业技能。
4、整合资源,扩大规模。进一步整合现有职业教育资源,加大改扩建和布局结构调整力度,优化职业教育资源配置,做大做强县职业中专。
5、调整专业,优化结构。针对我县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布局,围绕我县“三大产业”的发展需要,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职业院校专业结构,全面增强专业设置针对性和适应性,重点建设光伏、新材料、冶金、机械加工等20个骨干特色专业,形成以品牌和特色专业为支撑,与我市支柱产业相适应的专业布局。
6、拓宽渠道,加大投入。进一步落实教育费附加的30%用于职业教育的政策。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职业教育发展专项经费。
三、职业教育布局规划
㈠规划背景
我县职业教育经过20多年发展,全县现有各级各类职业教育机构达4所,但在校生不足400人,有的甚至不足100人。规模过小导致其市场竞争力明显偏弱。
㈡规划指标
1、到2012年,全县职业学校在校生总人数达1000人以上。
2、到2012年,重点建设中职1所,其他每所职业培训机构在校生规模均达200人以上。
㈢规划方案
1、支持县职业中专申报省示范性职业学校。
2、整合中等职业教育资源,重点建设1所中等职业学校。
㈣主要措施
1、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和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继续制定出台有关扶持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创造良好的职业教育发展政策环境。
2、整合职业教育资源。按照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因校制宜的原则,积极对现有职业教育资源进行整合。
表1:
城步县职业教育2008-2012年规模测算表
年份 招生规模(人) 在校生规模(人)
2008 300 600
2009 400 700
2010 500 800
2011 550 850
2012 700 1000
四、骨干示范性职业学校建设规划
㈠规划背景
我县职业教育历经20多年发展,职业学校数量和在校生总人数已有一定规模,但职业院校办学规模、办学质量、管理水平参差不一,民办职业教育核心竞争力不强,总体品牌尚未形成,整体素质和办学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骨干示范学校建设势在必行。
㈡规划原则
坚持“一校一特色、一校一品牌”和“扶优扶强、资源整合、骨干示范”的原则,支持骨干示范学校加快建设和发展。
㈢规划指标
1、骨干学校建设。大力实施名师名校工程,突出办学特色,加快建成1所省级示范性职业学校。
2、骨干专业建设。重点建设电工电子、旅游服务、服装工艺、计算机应用、现代种植、现代养殖、电算会计骨干特色专业。
㈣主要措施
1、建立联系制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县领导挂点示范性职业学校制度,定期研究示范性职业学校建设工作,帮助协调解决学校发展问题。
2、制定鼓励措施。从2008年起,中央、省、市专项资金实行倾斜,主要用于骨干示范性职业学校建设和发展。鼓励和支持示范性职业学校拓宽筹资渠道,加大经费投入,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基础能力建设。
表2:
城步县职业教育2008-2012年骨干学校、专业建设规划表
学校名称 专业名称
职业中专 计算机应用、电子、电工、电算会计
旅游、现代种植、现代养殖
技工学校 电工、服装工艺
五、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㈠规划背景
截止2007年底,全县职业学校教师共有90人,专任教师71人,本科学历53人、专科学历24人,具有高级职称的9人、中级职称55人,“双师型”教师达标率仅32.2%。师资学历达标率和“双师型”教师达标率离职业教育师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㈡规划目标
到2012年,职业学校理论课教师95%具有本科学历,专业课教师60%以上为“双师型”教师,实习指导教师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高级技工等级,加快培养一批省、市级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
㈢主要措施
加强职业院校师资队伍建设。一是积极开展教师继续教育和教科研活动,鼓励教师参加专业和学历进修,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学历层次,培养一批省、市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二是支持职业学校面向社会聘用优秀应届毕业生、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担任专业课教师或实习指导教师。三是鼓励职业学校引进一批紧缺专业的人才,努力建设一支知识结构合理、工作作风扎实、整体素质过硬的职业教育师资队伍。
六、人才培养(含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规划
㈠规划目标
2008-2012年,我县继续坚持以中职为主体的人才培养方向,坚持面向我县县域经济为主的办学方针,以培养中、初级技能人才为主。
㈡人才培养的层次和规模
到2012年,全县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为:
1、中等职业教育1000人;
2、短期培训教育1500人/年。
(三)主要措施
1、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坚持德育为先、育人为本,突出以诚信、敬业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努力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2、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大力推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顶岗实习、校企合作等人才培养模式,实现部分学生免费或低费接受职业教育。
3、实行灵活教学方法。针对职业学校学生文化素质低、基础较差的现象,继续推行分层教学、模块教学等教学模式,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4、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发挥好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的作用,加强实践和实训环节教学,实训操作和文化课开课比例不少于1︰1,增强学生的职业技能。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推进学生获取职业资格证书工作。
5、抓好“阳光工程”实施。以职业学校为平台,继续实施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扩大培训规模,提高进城务工农民工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为农村劳动力合理有序转移和农民脱贫致富服务。
主题词:教育 职业教育△ 管理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常委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1月12日印发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