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政发〔2009〕13号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厉行节约严格财政支出管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省、市驻城各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办发〔2009〕11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厉行节约严格财政支出管理的通知》(湘政发〔2009〕3号),以及邵阳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要求,为厉行节约,坚决制止奢侈浪费,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千方百计降低行政运行成本,集中财力促进科学发展和改善民生,现就厉行节约严格财政支出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将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将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和县有关精神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行政一把手负总责,认真制定贯彻措施并抓好落实,确保厉行节约的各项控制指标得到实现。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带头执行有关规定,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确保今年行政支出零增长。
二、严格财政预算编制和执行。财政部门要对照中央和省政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编制预算,强化预算约束。要抓紧对2009年度财政预算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控制指标的支出项目,须按程序调整,及时报请县人民政府常务会研究,提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核批准,并严格执行预算。今后,不得受理不符合中央和省政府规定精神的预算追加或调整申请。财政部门要督促预算单位严格执行预算,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预算单位一般性支出的具体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三、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公务接待费实行总量控制。2009年各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费用支出要在2008年的基础上削减10%。全县所有乡(镇、场)和有条件的县直单位要积极兴办机关食堂,乡(镇、场)公务接待原则在机关食堂进行。上级部门来城步出差、开会一律按规定按标准实行定点接待。县内公务接待严格按标准实行工作餐。公务接待中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挥霍浪费,限定单次陪餐人数和陪餐次数。严禁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贵重礼品。严禁单位之间相互宴请。严禁以任何名义向下属单位、学会、协会或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接待费用。接待费支出实行预警制,凡单位接待费达到规定指标90%的,由县厉行节约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预警通知,对接待费用超过规定指标的,由县财政按接待费用超标部分的50%征收消费调节金。对于接待费用超支幅度较大,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者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四、严格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2009年各机关事业单位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支出要在近3年平均数基础上降低15%。严格执行车辆定编制度,各单位须按编制购买和使用车辆;规范审批程序和配备标准,严禁超编制、超标准配车,严禁对公务用车进行豪华装饰。对闲置的公务用车要实行调剂使用,对报废的公务用车实行集中拍卖。要进一步严格公务车辆运行管理。实行派车出勤登记,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用车,严禁公车私用;制定完善油耗与行驶里程相统一、行驶里程与执行任务相统一的管理制度,车辆用油实行单车核算;实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定点保险,降低公务用车运行成本。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09年底,一律不审批新购、换购公务用车。因特殊情况需要新购、换购车辆须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五、严格控制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自现在起至2010年底,各级机关单位一律不得新建办公楼,不准建设培训中心、宾馆、招待所等楼堂馆所。在此期间,暂停办理办公楼等楼堂馆所新建项目的审批手续。已经批准开工建设的,要严格执行规定标准和投资规模,对超标准、超预算的项目,财政不予追加投资。办公用房装修要坚持简朴庄重、美观大方、经济实用的原则,尽量节约投资成本。严禁超标准装修办公用房。
六、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规范出省管理。自现在起至2009年底,除市级以上批准组织外,一律不审批因公出国(境);一律不审批无具体课题内容的出省考察学习;一律不审批以业务培训为名组织的外出考察活动。严禁借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用公款变相外出旅游。干部外出考察学习,必须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审批,并严格控制外出考察学习次数、人数、期限和费用。凡未经审批的任何外出考察学习活动所耗费的费用,一律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七、严格控制各种会议、培训、庆典活动。2009年各机关事业单位的会议费支出要在2008年的基础上实现零增长。不准发放任何会议纪念品;会议、培训材料应尽量简短精炼。除县委、县政府批准外,严禁以任何名义举办庆典活动。
八、严格控制后勤保障运行成本。2009年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节电、节油、节水指标在2008年基础上降低5%。认真做好节水、节油和节电工作,必须定期检修相关设备。
九、严格控制其他各种非生产性名义的支出。结合贯彻中央、省委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系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有关精神,坚决取缔一批违规设立的达标、评比、表彰项目,规范保留的项目也要以精神鼓励为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奖金发放标准和津补贴政策,切实控制奖励性开支。严禁各机关单位向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严禁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会议、学习、培训期间用公款相互宴请和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如有违反所花费用自负。
十、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要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处理预算违规行为。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预算单位控制指标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根据财政部《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令第32号),将控制指标执行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对发现的预算编制、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经复核后,要作出相应处理和处罚。要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及时纠正超标行为。审计机关要结合年度预算执行审计、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等工作,重点对各级财政部门、预算执行单位控制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审计。对超出控制指标和标准的,要将其列入违规问题范围,依法依规对有关单位进行相应处理和处罚。要进一步强化纪律约束,严肃责任追究。各单位要加强财务监管,完善财务控制制度。单位一把手一律不能直接分管财务。全面推行单位财务会审公开制度,所有开支票据必须经单位财务会审小组会审并签字方可报销,否则,财务部门不得报销。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财经纪律,坚决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将厉行节约工作纳入2009年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对于未实现财务支出压缩目标的单位,在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年度考核中应相应扣分。各级各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中说明厉行节约的执行情况。对于未实现压缩目标的单位,要向同级纪委作出说明;因履行职责不力导致经费支出出现超标的,对单位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弄虚作假或因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影响的,按照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二OO九年六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财政 财务 支出 管理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县各群团组织。 共印400份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6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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