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DR-2009-00029
城政发〔2009〕19号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省、市驻城各单位:
为做好我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09〕23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湘政发〔2009〕30号)、《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市政发〔2009〕1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人口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以来,全县的口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组织开展第六次人口普查,查清10年来我县人口在数量、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对于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加快富民强县,构建和谐城步,实现在少数民族县率先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人口普查是和平时期最大的社会动员。各有关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将科学发展观贯穿人口普查工作全过程,科学设计、精心组织、依法实施、确保质量,全面、准确地提供县情数据,为政府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服务。
二、人口普查的时间和内容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0 年11 月1 日零时。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调查内容包括: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三、组织实施及经费保障
人口普查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明确职责分工,确定专人负责,建立人口普查工作责任制,高标准、严要求,确保各项工作到位,保证此次普查任务圆满完成。
为加强对人口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人口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具体负责人口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各乡、镇要在2009年底前设立相应的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做好本地的人口普查工作。对人口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要充分发挥社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人口普查工作。
此次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各有关单位要安排相应经费,保障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工作要求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人口普查的有关规定,依法普查,保证数据质量。人口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人口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依法、依规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各地要加强对人口普查工作的宣传报道,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要广泛深入宣传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为确保我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圆满成功,按照省、市的统一要求,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力量对各乡镇的人口普查工作进行不定期地督促检查,实行目标管理,层层签订责任状,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附件:城步苗族自治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二○○九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
城步苗族自治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杨映林 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肖辉杰 县人民政府助理调研员
吴跃中 县人民政府办副主任
夏社旗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 旭 县统计局局长
邓安华 县公安局政委
曾庆诚 县财政局副局长
饶家沛 县人口计生局副局长
成 员:阳云华 县发改局副局长
廖睛燕 县教育局副局长
方旭初 县民宗局副局长
曾华刚 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肖祥林 县民政局副局长
饶建军 县司法局副局长
阳建平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阳传富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肖明胜 县建设局副局长
廖丹丹 县卫生局副局长
杨进德 县工商局副局长
刘旭东 县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王朝民 县统计局副局长(兼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阳利田 城步人武部战勤科长
主题词:人口 普查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县各群团组织。 共印120份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10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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