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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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入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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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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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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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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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工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招商服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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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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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工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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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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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开发区产业发展要求;
2、符合国家土地利用、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政策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符合开发区投资规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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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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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入园申请表;
2、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计划书); 3、企业章程、合同; 4、投资者身份及资信证明(资本信用证明);
5、投资者指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董事会成员及管理人员任命书;
7、发改局立项批复文件;
8、用地平面示意图;
9、规划设计图、效果图;
10、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11、环保审查意见书;
12、其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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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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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方提交入园申请书;
2、开发区对项目进行考察与洽谈;
3、开发区提出项目选址初步意见,投资方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计划书;
4、双方签订项目入园投资意向书;
5、投资方编制好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计划书后,提出入园会审要求;
6、开发区组织国土、建设、规划、环保等相关部门对项目入园进行会审;
7、会审通过后,通知投资方办理企业名称预登记、项目立项、开设银行临时账户等;
8、在投资方交足合同保证金、提供公司筹建文件及授权委托书、股东证明文件基础上,双方签订投资入园合同;
9、项目竣工投产后,由企业提出申请,开发区协助办理相关优惠政策兑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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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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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方编制好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计划书后,提出入园会审要求,开发区最快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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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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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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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城步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