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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消安委关于印发《全县深入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城步 编辑:redcloud 2013-07-03 16:4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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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消安[2013]4号

  各乡镇、各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和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升入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将《全县深入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3年6月20日

  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6月20日印发

  全县深入开展火灾隐患

  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汲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做好火灾防控工作,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和省政府的有关工作要求,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消除火灾隐患,净化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

  二、组织机构

  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立全县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罗静任组长,县公安局副局长杨培教、县消防大队教导员宋良平、县消防大队大队长秦胜利任副组长,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县消防大队。各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应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指挥。

  三、行动时间

  2013年6月10日至10月15日。

  四、整治范围及整治的重点内容

  (一)整治范围。根据我县实际,本次专项行动的范围是:

  1.各类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

  2.各类可燃物资仓库、堆场、物流基地等物资密集场所;

  3.各类易燃易爆场所;

  4.“三合一”、“多合一”场所;

  5.宾馆饭店、商场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

  6.高层、地下建筑和各类建设工程施工工地。

  (二)整治的重点内容。本次专项行动重点整治以下六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1.未经消防验收或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擅自投入使用的;

  2.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堵塞,外墙及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

  3.违章采用不符合防火要求的彩钢板作为建筑构件的;

  4.人员密集场所大量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的;

  5.建筑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

  6.日常防火检查巡查不到位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措施不落实的。

  五、整治措施

  (一)严厉打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县公安局要严格执行公安部制订的八项执法措施和省公安厅“六个一律从重处罚”、“六个一律临时查封”、“六个一律强制拆除”刚性执法规定,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实行“零容忍”,列出清单,逐项整改。能立即改正的,要责令单位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要督促单位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整改资金,制定应急预案;对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必须一律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并限期整改销案;对关系国计民生不能停止使用的特殊单位和场所,必须责令单位落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二)行业系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县公安局要对公安部明确的排查整治范围内的单位和场所进行地毯式检查,并分行业系统制定不同类型单位、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标准;安监部门要对各类危险化学品场所尤其是烟花爆竹生产储存场所、建设部门要对建设工程工地和城市公共消防设施、教育部门要对学校和幼儿园、旅游部门要对星级宾馆饭店和旅游景区、民政部门要对社区和福利院、人防部门要对人防地下工程、卫生部门要对医疗保健机构、文化部门要对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质监和工商部门要对生产、销售领域的消防产品开展检查,供销、粮食、烟草、石化、石油要对本行业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相关责任部门分管领导是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第一责任人,要严格督促工作落实。

  (三)大力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户籍化管理。乡镇、街道、农村、社区要实行“网格化”排查整治,发动综治办、安监办、居(村)委会、治安巡防队、消防协管队伍等基层力量,对网格内的小单位场所及居(村)民楼院、村组进行全面排查。同时,要继续深入推进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督促社会单位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自查评估。

  (四)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宣传。县广播电视局和各类媒体要积极行动,主动作为,根据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跟踪宣传报道。要广泛宣传夏季用火、用电、用气消防安全常识,尤其要加大对重大火灾隐患和专项整治重点案例的曝光力度。要充分发挥“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作用,广泛发动群众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要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及时发布火灾预警信息。要组织公众聚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1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0日至20日):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迅速部署开展工作。

  (二)自查自纠和排查整治阶段(6月21日至9月20日):各部门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和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三)总结阶段(9月21日至10月15日):对专项行动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将对各部门、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消防安全委员会要切实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指挥,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实施方案,对工作开展情况定期进行调度,主动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将专项行动的工作责任层层分解到各部门、行业、系统和广大社会单位,并认真抓好落实。要在中秋、国庆等重点时段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不断掀起专项行动工作高潮。

  (二)加强督查考评。县消防安全委员会至少组织开展1次以上的督查检查。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等重点时期,领导小组成员要带头开展消防安全督查。同时,要将专项行动纳入各级政府和成员单位的年终责任状考评范围,对工作成效突出的,要大力实施表扬;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要通报批评。

  (三)加强信息反馈。各部门、行业、系统和各乡镇要及时将相关工作信息反馈至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重要工作信息随时报送。专项行动总结请于2013年10月10日前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作者:城步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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