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将依法治国方略提到了一个更新的高度。非税收入作为政府再分配的一种形式,牵涉千家万户,事关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公平公正,《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出台之后,在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方面起到了很大作用,但许多地方“乱收费”依然存在。
1、架空“以票管收”, 为乱收费留下后门。其他非税收入既无固定明晰项目,也无标准,开具包含其他非税收入项目的一般缴款书使得非税票据行为与行政行为脱钩,监督机关无法监督管理非税收入执收行为的合法性,“以票管收”的目的也就无法达到。不少地方政府部门正是借此漏洞,以此名义行乱收费之实。
2、费力“移山填海”,给虚增非税收入埋下隐患。由于非税收入是行政的副产品,在没有某项具体行政行为,则不可能有非税收入产生。非税收入票据上的收入项目必须与行政行为一一对应,而其他非税收入则正好给无法找到对应关系的虚增非税收入以正当的名义收缴入库。
3、时常“瞒天过海”,干扰政府间财政关系。为体现财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非税收入中有一些在中央与地方、地方政府之间进行分成,而其他非税收入是一个完全没有分成的项目,以此项目核算的非税收入则完全落入本级财政口袋,其他非税收入成了部分县市区财政的“最爱”。
针对其他非税收入征收主体及对象不明、标准不定、征收原因多样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应揭开其他非税收入的面纱,还原非税收入有因性的本质。
1、清理规范其他非税收入,完善非税收入征管法律制度。应尽快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非税收入征管法律系统,要将规范其他非税收入征管的相关内容,纳入《预算法》的修改范围。
2、清理规范其他非税收入,重要的是应疏堵结合。不仅仅是将该大项所辖的各小项清理,而且还应对其他非税收入中已有法律授权,合情合理的收入予以正名,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或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
3、清理规范其他非税收入,规范非税收入征管系统。在弄清哪些单位有合理的其他非税收入之后,对无权收取其他非税收入的单位取消挂接项目,使得主体、行政行为、收入相一致,压缩单位依靠其他非税收入项目乱收费的生存空间。
中共十八大报告将“依法治国”方略提到新高度。可以预见,非税收入征管步入法制管理规定已为期不远,规范非税收入管理,不是要消灭非税收入,但要完成“法治中国”的目标,必须清晰划定国家与公民的权利义务,必须在条件成熟下取消无具体法律依据的其他非税收入。
作者:肖琼 于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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