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城步站8月3日讯(通讯员 杨琼玲 杨祖强)7月30日,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唐杰带领该院第二检察部干警对西岩镇垃圾中转站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这是该院开展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回头看”工作以来,首次受被监督单位邀请“验收”检察建议落实情况。
整改以前,西岩镇居民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长期堆积在中转站内,经常露天焚烧,垃圾堆渗漏液直接流入外部环境,对人居环境造成污染,周围群众反映强烈。该院经现场调查后,依法向西岩镇人民政府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西岩镇人民政府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城市环境卫生设置标准》相关规定,采取加大垃圾清理力度、禁止焚烧、逐步关闭垃圾中转站等措施,及时消除环境污染。该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随即采取整改措施落实检察建议。经此次实地查看确认,前述垃圾污染问题已得到有效解决。
近年来,该院认真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相关部门大力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服务美丽乡村建设取得初步成效。今年来,该院针对违法处理垃圾或垃圾污染环境问题,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件,向有关监管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5份,督促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履职,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贡献检察力量。
来源:城步融媒体中心
作者:杨琼玲 杨祖强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