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融媒体中心8月15日讯(通讯员 陆晔鸣 杨琼玲 袁素钦)近日,在城步检察院公益诉讼职能的助推下,23名散落安葬在县域境内红军战士遗骸被统一迁入到新修建的烈士陵园。
1934年,红军长征途经城步,山高路险,敌机环伺,受当时条件所限,部分负伤掉队、病重牺牲的红军战士,被当地百姓就近掩埋在各处,成了一处处零散烈士墓,其中23处无人管护,史志不详。青山埋忠骨,山河念英魂,英雄烈士不应该被遗忘。
今年5月,城步检察院针对县域内丹口镇、长安营镇、五团镇等多处偏远地带的零散烈士墓管护不周、革命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管理职责,严格按照“应迁尽迁、集中管护”的原则,将县境内长期处于乡镇偏僻处管理不到的散葬烈士墓集中到烈士陵园或者集中管护点安葬,切实保护好英烈权益。为进一步推进工作,双方多次就如何做好烈士墓迁移管护及烈士革命精神褒扬等方面工作展开深入交流。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经数月的努力,目前已新修烈士陵园1座,23位散落安葬的红军烈士遗骸已集中迁葬入园进行统一管护。同时,对部分不需要集中迁葬的零散烈士墓也与当地签订了管护协议。
下一步,城步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英烈保护方面的职能作用,持续跟进监督,进一步提升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水平。同时,进一步加大英烈事迹的弘扬和宣传,力争在全社会形成崇尚英雄、捍卫英雄、学习英雄的良好氛围,弘扬和传承爱国主义精神,维护英烈荣光。
来源:城步融媒体中心
作者:陆晔鸣 杨琼玲 袁素钦
编辑:伍玉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