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新闻网3月14日讯(城步消防救援大队供稿)为全面提升辖区火灾防控水平,做好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3月8日,县消防救援大队在辖区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期间,发现一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限期整改。
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位于儒林镇新田社区万盛华府2#栋三单元211/1楼17号门面的城步启蒙托育服务有限公司未配置疏散通道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10.3.1条之规定;未设置自动报警系统,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8.4.1-7条之规定;未按要求设置两部疏散楼梯,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5.5.8条之规定;在易燃可燃材料构件铺设电气线路,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10.1.10条之规定。以上情形分别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3.6;第7.7.1;第7.3.3;第7.9.4条的情形。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5.3.3条可综合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该单位存在此类火灾隐患,如不及时消除,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重大火灾事故和严重社会影响。经大队集体议案,判定城步启蒙托育服务有限公司为重大火灾隐患,下发了《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同时报请县人民政府予以挂牌督办,责令该单位在4月20日前整改完毕。
下一步,县消防救援大队将继续深入推进全县火灾防控工作,持续加大火灾隐患曝光力度,形成督改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坚决预防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督促全社会关注消防安全,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来源:城步融媒体中心
作者:城步消防救援大队
编辑:伍玉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