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大同村调解现场
城步新闻网10月12日讯(通讯员 杨超虎)“十分感谢调解员的调解,帮助我解决了这个老大难问题,我现在可以安心出去打工了。”杨某高兴地说。10月10日,蒋坊乡大同村村民杨某来到蒋坊司法所申请调解纠纷,该所坚持“调解优先”的理念,成功调解这起合同纠纷案件,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这是蒋坊司法所利用“背包式”调解化解群众纠纷的一个缩影。
据悉,杨某于2002年1月30日承包了大同村的大栗山一片,并签订了承包合同,因近几年出现了天然保护林补偿金的相关政策,杨某要求大同村村委会将这笔资金按照合同要求发放,而村委会认为天然保护林补偿金的政策是近几年出的,按原来合同分配不合理,因此,双方当事人就天保林补偿金分配问题产生了分歧。该所“背包式”调解员了解情况后,立即赶到大同村村委会组织调解,通过给双方当事人讲法律、讲情理、做思想工作,面对面调解,最终,经过调解人员的努力化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同时,也消除了双方的抵触情绪,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随后,该所“背包式”调解员还现场以案释法,为村民讲解了《民法典》中关于合同纠纷、邻里相处、婚姻关系等方面的知识。
下一步,该所将司法为民理念贯穿工作全过程,创新服务举措,探索推进上门服务活动,有针对性地提供上门调解、释法等服务,真正让群众感受到司法温暖,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以实际行动引导村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营造和谐友善的社会氛围。
来源:城步融媒体中心
作者:杨超虎
编辑:伍玉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