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新闻网8月26日讯(通讯员 李悦 肖丽艳)近日,城步消防救援大队依法临时查封一家消防安全隐患单位。
前期,大队消防监督员在对城步杏林医院有限公司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疏散通道不足,仅设置了一个疏散通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法对该单位整体进行临时查封。在查封现场,大队消防监督员向当事人告知了实施查封的理由、依据及其在查封期间依法享有的权利义务,强调了火灾隐患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并督促场所负责人在查封规定的期限内完成隐患整改工作。
该场所负责人表示将按照要求积极整改存在的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来源:城步融媒体中心
作者:李悦 肖丽艳
编辑:伍玉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