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新闻网1月25日讯(通讯员 刘湘海 杨姝旎)近日,茅坪镇惠农购物中心因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被消防部门立案调查后依法处以罚款人民币36600元整的行政处罚。
前期,城步消防救援大队在开展专项检查时发现,茅坪镇惠农购物中心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正常使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 7.7.2 条之规定;室内消火栓系统不能正常使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 7.4.3 条之规定;营业区域已设置的疏散指示标志损坏率大于其设置总数的 50%,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 7.3.6 条之规定;在易燃可燃材料构建上直接敷设电气线路,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条之规定,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 7.9.4 条之规定。其中第1、2、3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湖南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案件裁量指导意见》第二十二条(附件002-5)之规定,大队依法给予该购物中心罚款人民币叁万陆仟陆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目前,该单位高度重视并全力配合场所火灾隐患问题的整改工作。下一步,城步消防救援大队将不定期深入该单位提供技术服务指导,跟踪隐患整改进度,确保隐患按时完成整改。
来源:城步融媒体中心
作者:刘湘海 杨姝旎
编辑:伍玉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