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新闻网4月7日讯(通讯员 秦桂菊 陈心源 袁素钦)“砍自家山上的树莫非还犯法了?”
——这还真有可能!
4月3日,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在白毛坪镇就杨某某滥伐林木案进行了公开听证,现场听听大家怎么说。
【案情回顾】
在2022年6月至2023年4月期间,杨某某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采伐位于湖南南山国家公园辖内白毛坪镇牛头冲山场的部分树木。经鉴定,犯罪嫌疑人杨某某无证砍伐林木蓄积48余立方米,材积31余立方米,毁坏林木株数118株,涉嫌滥伐林木罪。立案侦查后,杨某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办案过程】
“那是自己造林种的树,砍了也是违法的吗?”“已经种了二三十年的树,只是想砍了种新的,没想到就触犯了法律……”移送审查起诉的杨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在讯问中也向办案检察官提出了自己的疑问。听到这些问题,办案检察官心里沉甸甸的。办案检察官翻山越岭,到砍伐现场进行核实,发现杨某某确实在砍伐后及时进行了重新造林,补种的新树苗已经绝大部分成活,长势良好。取保候审期间,杨某某还在继续努力植树造林,完成其他区域的补种复绿工作。在村里走访调查中,发现杨某某在村里有不错的口碑。加上杨某某具有自首情节,是否可以考虑作不起诉处理?检察官联席会议对此进行了深入讨论。最后决定对这一案件进行公开听证。
【听证现场】
4月3日,城步检察院邀请了市人大代表,县人民监督员,县森林公安局、县林业局、湖南南山国家公园等职能单位代表,村镇干部、群众代表参加听证。数十名群众主动前来旁听。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的基本事实、证据认定,阐释了拟不起诉的理由及法律依据,并现场答疑。听证人员对案情全面了解后开展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检察官和相关职能部门代表现场以案释法,就该案中群众的疑问和关切的点进行了一一解答,切实将公开听证办成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如果不是今天到这里来旁听,都不知道砍伐自家的树木还有这么多讲究。”群众纷纷表示参与旁听受益良多,实现了“办理一案,影响一片”的法律效果。
【听证会后】
检察干警结合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来到乡村街道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向当地群众宣传了林木砍伐和森林资源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断提升少数民族地区群众的法治意识。
该案的办理,既维护了法律的刚性,又彰显了司法“温情”,让当事人切身感受到了检察机关的执法温度。在办理该案的过程中,该院积极探索助力民族团结示范县建设新举措,为创建“一院一品”工作提供了新思路,促进了民族团结和社会发展,达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生动体现。下一步,城步检察院将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司法办案理念,持续推进公开听证常态化,将检察权运行置于人民监督之下,坚持“小案不小办”“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的工作理念,做群众的“知心人”。
来源:城步融媒体中心
作者:秦桂菊 陈心源 袁素钦
编辑:伍玉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