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会议现场
城步新闻网11月1日讯(记者 毛学军)10月31日,《城步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修订意见征求会在县人大二楼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肖辉凤,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彭澹,吉首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教授郑牧民,吉首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党委书记彭献忠以及县人大相关委室负责人、县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
会上,与会人员就《城步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修订以来的执行落实情况、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下一步如何修订完善等进行了汇报发言,立法团队进行了立法业务辅导。
会议指出,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科学立法的重要论述,遵循“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原则,全力做好自治条例的修订工作。要高度重视自治条例的修改工作,随着我国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自治条例》的许多内容和条款已不适应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通过修改完善自治条例,制定一部务实管用的自治条例将有利于保护自治县合法权益,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关单位要做好自治条例修改意见建议的收集,积极建言献策,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自治条例的修订工作。
据悉,《城步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于1989年3月25日城步苗族自治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89年4月30日湖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批准实施。曾于2007年对《自治条例》进行了第一次修订,2008年3月31日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批准后颁布实施。
来源:城步融媒体中心
作者:毛学军
编辑:伍玉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