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新闻网2月17日讯(通讯员 李悦 肖丽艳)近日,城步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人员依法对辖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城步鸿达商业街居住居民肖某违规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住宅楼的疏散通道上。其行为涉嫌违反了《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一条第五项之规定,根据《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肖某警告的行政处罚,已对肖某当场训诫。
下一步,城步消防救援大队将持续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加大辖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及宣传力度,切实消除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及各类致灾因素,全力维护辖区居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来源:城步融媒体中心
作者:李悦 肖丽艳
编辑:伍玉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