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新闻网3月31日讯(通讯员 李金龙)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近日,城步司法局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全面梳理全县行政执法主体,完成了全县33个行政执法主体公示工作。
此次公示是对行政执法主体的一次全面“体检”和公开亮相,旨在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通过明确执法主体,不仅有助于提高行政执法的规范化水平,还能增强公众对执法行为的信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相关要求,各行政执法主体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部门“三定”方案,全面履行行政执法职能,确保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权力有监督。同时,行政机关开展委托行政执法时,必须签订书面委托协议,明确委托事项、权限、期限等内容,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同时报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备案。
为保障公示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县司法局建立了动态调整机制。今后,凡县级行政执法主体发生设立、分立、合并以及主体资格取消等情形的,有关部门应及时报请县人民政府重新审核确认,并向社会公布,确保公众能够获取最新、最准确的执法主体信息。
此次行政执法主体公示是城步司法局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下一步,县司法局将加强对行政执法主体的监督检查,通过执法培训、案卷评查、执法监督等方式,提升行政执法质量,确保各项执法活动依法依规进行。同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行政执法监督,共同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来源:城步融媒体中心
作者:李金龙
编辑:伍玉桃